3大亮点!广州市最新认定办法:重点培育供应链服务龙头企业!

2月17日消息,万联网记者获悉,为了将资源、政策向现代化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倾斜,吸引一批影响能力大、供应链条长、辐射领域广、价值效益高的供应链领域龙头企业落户,《广州市重点供应链服务企业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认定办法》)于昨日正式发布,并且在今年3月1日实施,有效期为三年。

据悉,广州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工信、交通、农业农村、金融部门制定的《广州市重点供应链服务企业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认定办法》)正式公布。《认定办法》是落实《广州市“十四五”供应链体系建设规划》的重要举措,是十四五期间广州建设供应链体系的首个跨部门联合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是建设广州供应链体系政策的组合拳之一。

 

《认定办法》对重点供应链服务企业有以下认定条件:第一则认定条件为基本条件:依法登记注册,在广州从事供应链服务业务,具有3年以上的供应链业务运营经验的企业;第二则认定条件为企业规模以及经营状况,主要涉及生产制造型供应链服务企业认定的主要指标、商贸流通型供应链服务企业认定的主要指标和网络平台型供应链服务企业认定的主要指标。第三则认定条件为企业资信:企业依法经营,未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除了以上提到三大认定条件,《认定办法》还对广州重点供应链服务企业的管理理念、人力资源、客户基础、企业品牌等方面进行认定。

 

值得注意的是,信息化水平也被纳入到《认定办法》中。该《认定办法》规定,企业具有自行开发或引进的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经营业务信息全部实现网络化管理,能与主要客户实现电子数据交换,信息共享、信息反馈。

 

与此同时,《认定办法》主要有3大亮点:

 

一是认定企业涉及的行业面广。针对广州供应链龙头企业较少的短板,市商务局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出台《认定办法》,在农业、制造业、商贸流通业三大领域重点培育供应链服务龙头企业。

 

二是提出行业发展新方向。通过政府部门组织开展供应链服务企业认定工作,吸引生产型、流通型、平台型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来穗设立总部,布局重大项目,带动供应链要素资源集聚。建立企业评定标准和评估考核体系,将资源、政策向现代化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倾斜,吸引一批影响能力大、供应链条长、辐射领域广、价值效益高的供应链领域龙头企业落户广州。

 

三是加大本地供应链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前期,广州市商务局通过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流通领域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等国家试点,去年争创了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逐渐培育了一批广州本都供应链龙头企业,形成了有广州特色的供应链模式。

 

后续,广州商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制定促进广州供应链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对认定的重点供应链服务企业的支持政策,希望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踊跃申报。申报工作将在今年上半年开展,请留意市商务局的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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